賴香伶表示,根據統計,臺北市每年平均發生近30起救護車意外,然而有業者反映,今年與多家產險業者洽談明年續保問題,皆遭拒絕承保乘客險與車體險,去函金管會、衛福部、消防署,都沒收到回覆。此外,衛福部、消防署不僅未要求救護車加保任意險,甚至對地方政府所屬救護車輛保險資料毫無所悉,救護人員與患者保險一再被忽視。
賴香伶認為,金管會保險局應儘速與保險業者協商,中央應該與地方政府協調,加強監管與照護民間救護車業者,讓救護人員能得到應有的支持與照護。衛福部應會同相關單位,比照道安會報模式,調查救護車事故原因,提出有效改善措施,減少救護車事故;立法院應該透過立法討論,為保險業者規範明確的納保標準。
台灣急重症醫療救護轉送聯盟理事長姜尚佑表示,救護人員出勤時會遇到緊急情況,車輛的乘客也包含了醫護人員、家屬、病患,在以往都可以做駕駛、乘客、第三人的保險,但今年洽詢很多保險公司時卻遭到拒絕,除了行駛過程的保障會喪失外,也會讓他們無法履約(很多標案都載明車輛要有保險額度),是否可以請產險公司提出解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