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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每年45項專案守護食安

蘭姐商行,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蘭姐商行,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隨著民眾飲食消費需求越來越多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守護外食族群食品安全,從源頭製造廠、輸入通路、餐飲業、校園團膳,到網購平台等食品查驗,每年執行多達45項食安管理專案,其中包括110年放寬萊豬進口及111年日本福島五縣食品進口解禁,衛生局啟動擴大市售禽畜肉產品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市售食品中輻射核種殘留(碘-131、銫-134、銫-137)抽驗及產地標示符合性查核。

中壢-野宴抽驗。中壢-野宴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截至2月已完成禽畜肉產品2,079件檢驗,萊克多巴胺含量全數合於規定;食品中輻射核種檢驗已完成790件,全數合格。相關查驗結果已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http://food-safety.tycg.gov.tw/)供民眾參考,衛生局將持續查驗市售食品,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中壢-好市多抽驗。中壢-好市多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抽驗的2,115件禽畜肉產品中,包含豬肉1,307件、牛肉565件及其他禽畜肉243件等產品,除36件檢驗中,經檢驗後有99件美國牛肉檢出萊克多巴胺,但全數符合中央公告0.01 ppm以下的容許量標準,標示查核56,744件,查獲26件原料肉原產地標示違規,其中19件來源為本轄業者皆依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其餘7件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關於食品中輻射核種共抽驗956件,除36件檢驗中,餘全數合格;日本食品產地標示查核11,050件,未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資訊共4件,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販售完整包裝、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餐點,只要含有豬肉、牛肉及其可食部位原料,皆應依規定如實標示原料原產地,且是以豬、牛屠宰國作為認定標準;另販售日本包裝食品或餐點有宣稱日本食品,除切實標示原產地外,應以中文揭露都、道、府、縣資訊;此外也提醒民眾,選購時須認清食品中文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