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連假進入掃墓高峰期,屏東縣政府20日表示,為避免公墓放火焚燒造成環境汙染及掃墓民眾安全,協調各公所於清明節前完成除草作業、加強巡查,民眾於公墓內焚燒行為一律以「放火罪」刑責追究,民政處也將不定期派員稽查,呼籲民眾掃墓祭祖減少使用火源。
縣府民政處指出,清明節連假掃墓高峰期,民政處已提前預防宣導,請各鄉鎮市協助積極加強巡查公墓,請民眾勿隨意放火除草或焚燒紙錢,同時協調清潔隊清運公墓內樹枝樹葉等易燃垃圾,必要時設置水袋或大型垃圾桶。
另外,在戶政事務所等單位張貼相關文宣,及各公墓入口處設立公告或製作布條加強宣導,呼籲民眾「雜草不亂燒」、「煙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灰燼」及「記得收垃圾」。
民政處強調,縣府已針對重點地區加設監視設備,放火者一經查獲,將請警方嚴格執法,追究相關責任,期以鐵腕手段杜絶放火惡習,請鄉親共同配合落實防範公墓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