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區停車空間有限,造成許多停車糾紛,市府發言人余治明今(24)日和交通處長王圳宏、警察局長張樹德、工務處長陳耀川,共同召開「基隆騎樓GO好停」騎樓試辦合法停車說明記者會,在兼顧市民行走權利,不影響市容規範下,適度放寬騎樓停車使用,全市共76處試辦開放騎樓合法停車,並會視狀況滾動式修正因應。
發言人余治明指出,基隆是早期開發城市,多數建築物於民國40、50年代即存在,市區商業活動發達,包含住宅人口密集區域之建築物,規劃附設的停車空間有限,機車並無充足停車空間予以容納,往往造成市民停車與執法糾紛。
這項專案透過跨局處小組組成,由謝國樑市長主持,責成府內局處首長集思廣益,參考各縣市執行案例後,依法進行騎樓開放合法停車公告,在不影響市民行走權利規範下,以友善城市為基礎,適度開放騎樓停車,減少市民停車與通行時產生糾紛與對立。
警察局長張樹德表示,騎樓開放合法停放機車公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3條第1項規定,有條件規範機車停放方式,應遵守第一、騎樓開放停放機車應以一列為限,其次,應保持1.3公尺以上人行空間,第三則是停車方向應垂直於道路。
工務處長陳耀川指出,騎樓試辦開放機車停車路段,第一波公告全市共76處,包含仁愛區15處、中正區28處、信義區10處、七堵區5處、暖暖區5處、安樂區8處及中山區5處。對於開放停車路段,市府將持續滾動式修正檢討,逐步調整。
另有媒體提問,有關於騎樓能否擺攤一事,交通處長王圳宏指出,由於騎樓是供公眾通行,需再透過內部討論並持續因應,無論是擺攤或停放機車都需公告程序才符合法治程序;對於部分區域以商業行為為主,像是廟口夜市,建議機車停放處離廟口三四百公尺,以方便行人通行,若是住宅區域,會以停放機車為主,不開放商業行為,政策上後續將滾動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