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民用自小客車都會在車窗貼上隔熱紙,立委邱顯智指出,各國早在超過20年前就制定車窗隔熱紙的透光率規範,臺灣針對汽車隔熱紙透光度的檢測方法卻是採「目測法」,考量交通安全,應改用透光率等,且隔熱紙透光度應納管;對此,交通部表示,將於3個月內提出法規修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29日併案審查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案。質詢現場,邱顯智拿出隔熱紙要現場官員目視能否看到隔熱紙後面的字或圖像,也說全球都在做隔熱紙透光度納管,臺灣卻用目測法,簡直是災難性的檢測方式。
邱顯智指出,隔熱紙檢驗的重點不是看不看得到字卡,是看不看得到路、看不看得到行人。目前臺灣市面上販售的隔熱紙,透光率多在30~40%之間,與國際標準相差非常遠,根本是讓臺灣人玩命走夜路。
邱顯智並列舉各國汽車隔熱紙規定,如日本及新加坡規定,前擋、前窗透光率不低於70%;韓國規定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0%、前窗透光率不低於40%;馬來西亞規定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0%、前窗透光率不低於50%;英國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5%、前窗透光率不低於70%等。
邱顯智表示,要減少臺灣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隔熱紙透光度納管是方法之一,但透光率要如何設定、如何檢驗等,可參考各國意見,也應廢止目測法。對此,交通部次長陳彥伯回應,「這部分我們有點落後,會盡快改善並朝這個方向來做。」
交通部公路總局長陳文瑞表示,隔熱紙可以貼,但透光率要可以透視,以維護行車安全,目前已蒐集各國關於前擋、前窗透光率規定,也有了解檢測儀器等,有往這個方向研議;交通部長王國材則說,這是一個大課題,會在3個月內提出法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