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林右昌10日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時指出,黑道幫派犯罪近年呈現多角化型態,且有「首惡隱匿化」現象,在幕後透過春酒等公開活動壯大聲勢、招募新人,警政署將要求各警察機關成立「掃黑專責隊」,法務部也將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強化規範密度。
內政部報告指出,黑道幫派不法利益早期以暴力討債、敲詐勒索、工程圍標、土方環保為主,近年來犯罪型態擴及電信網路詐欺、跨境洗錢、販運槍毒、網路賭博等,呈現「多角化」經營;另外也有「犯罪首惡隱匿化」現象,在幕後透過春酒等公開活動壯大聲勢、招募新生分子,從事牟利性犯罪,即使部分成員被查獲,首惡仍可持續操縱組織犯案。
為此,警政署目前實施系統性掃黑,針對幫派投資、經營、賴以為生的行業及依附處所,跨部會進行聯合稽查與行政裁罰。對於黑道幫派利用婚喪喜慶串聯、壯大聲勢的行為,則採取「事前約制、事中盤查、事後檢肅」作為;如規勸不聽,已要求轄區警察局長親自現場督導,逐一盤查、建檔人車資料,查獲不法立即上銬送辦。
以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日前高調舉辦春酒為例,警方已有效約制取消幫派舉行春酒或其他公開活動共計16場,並透過專案行動查獲明仁會成員涉及不法案件23案、98人,其中有25人曾出席該幫會春酒;另擴大掃蕩幫派經營、圍事或有販毒之的Pub、KTV、夜店、酒店等場所,函請地方政府裁罰647處。
此外,內政部強調,已要求刑事局、各縣市警察局成立「掃黑專責隊」,針對活躍的幫派及關鍵對象聚焦蒐證,持續掌握其幕後金流及相關人際脈絡,以溯源幕後首要分子。
而為提升檢警壓制組織犯罪活動的力道,法務部表示,目前已參酌《刑法》第149條規定及日本《暴力團員不當行為之防止法》第29條精神,審慎研議《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強化規範密度並周延保護公共安全,盼能在兼顧人權保障、比例原則、手段目的相當、法律明確性原則下,回應民眾對社會治安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