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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等半年! 立院初審通過商標法新增速審機制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臺灣商標審查期間平均都超過半年,為加速商標申請案審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日初審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商標註冊申請案的加速審查機制,一旦未來三讀通過,符合特定條件者可以繳納加速審查費,審查期間有望從7個月縮減至2個月內。

這次修法重點,包含商標代理人需要經過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新增商標註冊申請案加速審查機制、增訂商標註冊申請人的適格主體,以及簡化商標權人受海關通知進行侵權認定程序、明確不受商標權效力拘束的指示性合理使用等,以符合司法實務適用。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商標案申請量持續增加,每年約有10萬件,但目前平均審查期間近7個月,故支持參照外國立法例,有加速審查機制。他質疑,智財局審查人力不變,速審機制可能有排擠一般案件的疑慮。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關切,商標代表一家公司的權益,商標專業能力認證的標準應訂定清楚,否則屆時只是讓訴訟案件變多。此外,誰來判定業者理由是否達到門檻,可能會產生爭議,建議立法說明欄必須正面表列。

對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廖承威指出,加速審查機制須有兩條件,包含額外繳納新臺幣6千元規費,業者還要舉證參展或上市等事實理由,這部份智財局後續會加入立法說明、做更細緻的規範。他說,未來付費加速審查後,預估審查期間可以在2個月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