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胡姓幼師在2021年遭爆不當對待幼童,如踩腳、亂剪頭髮和指甲等。對此,監察院21日表示,臺中市教育局未依法督導黎明、僑仁國小進行責任通報及召開校事會議,未召開專審會處理胡師跨校違失行為,卻貿然核定胡師之退休,糾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黎明、僑仁國小。
監委指出,儘管胡師已反覆出現不當對待的情形,但臺中市教育局卻未積極追蹤胡師改善情形,也未依規定不予介聘,坐視胡師逃避調查及懲處。此外也未督導黎明國小依規定積極妥處,協助提供受害幼生輔導及轉學資源,確有怠失。
監委指出,胡師不適任情節經兩校校事會議調查,但黎明國小核處胡師申誡1次,僑仁國小卻核處胡師記過1次,顯標準不一。黎明國小的調查小組成員沒有幼教領域的學者專家參與,且有成員未受過相關訓練並首次參與調查;教育部應強化教保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由具專業素養背景之人員進行調查。
監委表示,教育局雖知道這是跨校案件,但卻由僑仁國小逕自處理,不僅未協助,也未依教師法規定主動啟動專審會調查以解決爭議,處置作為顯有失當;教育部應督同所屬研議幼兒園是否比照托嬰中心,修法強制裝設監視錄影設備。
監委指出,惟臺中市教育局明知僑仁國小胡師疑有調查尚未結束,卻未將僑仁國小函送胡師申請退休資料退件,反貿然核定胡師之退休,迨至遭人檢舉後,才註銷胡師自願退休。臺中市教育局與僑仁國小相關查處過程草率核有疏失,應予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