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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薪資教部再罰 明道大學:下週補發

【記者林紫馨/綜合報導】去年9月在教育部召開的私校退場審議會中,私立明道大學因財務顯著惡化,被公告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到今年5月31日,否則將被命令停招。然而,明道大學因積欠教職員薪資,再度被教育部開罰20萬元;校方則回應,已籌措到位短期資金2,500萬元,將於24日優先支付150名教職員工今年1至3月薪資。

受少子女化影響,除衝擊高教環境,臺灣許多大專更面臨生存危機。明道大學去年底開始傳出積欠教職員薪資,校方陸續籌措資金補發,但仍有積欠情形,教職員工於今年3月成立自救會,與學校溝通捍衛自身權益。

教育部說明,明道大學未依規定給付教師薪給,之前已處以第一次裁罰、1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4月3日前改善,但依學校提供的相關說明,仍有未按月支給教師薪給、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的情形,因此4月19日再依法處以該校第二次裁罰、20萬元罰鍰,累計裁罰金額為新臺幣30萬元。

對此,校方表示,董事會改組持續努力進行中,為展現辦學決心,董事會已先行籌措短期資金2,500萬元提供給學校運用,並經由本校會計室主任查對確認,證實資金確實已存入學校帳戶,薪資下週一定能如期完成教職員工薪資補發作業。且待近期董事會協調與改組完成後,學校所需之校務資金亦將立即捐資到位,學校校務及教學運作均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