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地方 桃園

14年未修的「特殊教育法」 萬美玲:修正通過

立委萬美玲指出,長達14年未修的「特殊教育法」,已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初審修正通過。(桃園立委萬美玲提供)
立委萬美玲指出,長達14年未修的「特殊教育法」,已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初審修正通過。(桃園立委萬美玲提供)

【記者徐乃義 /桃園報導】立委萬美玲指出,長達14年未修的「特殊教育法」,已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初審修正通過,修正條文共56條,修正通過52條條文,保留4條條文待朝野協商。

" title="萬美玲說,也將運動輔具納入學校及幼兒園的支持服務項目,讓特教生也能有運動的權利。">萬美玲說,也將運動輔具納入學校及幼兒園的支持服務項目,讓特教生也能有運動的權利。(桃園立委萬美玲提供)

萬美玲指出,包括刪除特教學生在校復健訓練、生活需求等文字都修正回復;特教評鑑維持每四年辦理一次,合併校務、校長等評鑑共同辦理,避免四年內多次評鑑,造成特教老師的困擾。

萬美玲說,也將運動輔具納入學校及幼兒園的支持服務項目,讓特教生也能有運動的權利。

萬美玲提案的第七條,鑑輔會在學前鑑定須參考早療評估以及心評專責化,仍未有共識,待朝野協商再議。

萬美玲指出,這一次的修法,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和精神,每一條條文都仔細的研究審查,也和學校、特教團體、特教老師及家長做充分的溝通,希望讓特教的孩子們能夠得到最好的保障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