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工作者楊蕙如被控,利用舉辦2017、2018 WTA女子職業網球台灣公開賽的機會,向台北市體育局、教育部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等單位申請補助,卻以不實發票從中詐領977萬餘元。檢方認為她阻礙我國體育運動健全發展,2日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蕙如為易始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並身兼杰美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品原顧問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她於2015年以易始公司名義取得2016年WTA賽事舉辦權後,與寶悍運動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各出2,500萬元承辦,但寶悍事後發覺支出超過約定金額,遂要求若賽事盈餘無法抵付,須由易始公司分3期清償。
而楊蕙如籌辦2017、2018 WTA賽事時,利用向北市體育局、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申請補助的機會,以未參與賽事舉辦的杰美公司、品原公司名義開立不實發票,虛增「場地布置及行銷費用」等支出金額,2次分別獲標案及補助款4,200萬餘元、近5千萬元,從中向3個單位各溢領82萬1,283元、245萬1,863元、650萬元,合計共詐得977萬6,146元。
檢方批評,楊女騙取國家有限補助經費,實質排擠政府挹注其他體育運動資源,使政府補助體育賽事公平性受到質疑,造成公私協力舉辦國際體育賽事的合作模式難以順利推行,明顯阻礙我國體育運動健全發展;且她在偵查中否認犯行,又辯稱相關事證均已滅失,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並將犯罪所得全數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