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和資深共和黨人里契(Jim Risch)在內的多位參議員指出,類似於稅收協定的雙邊稅收協議,將能夠使美國和臺灣的企業更容易避免被雙重徵稅,同時也能夠防止逃稅。
美國與臺灣之間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因此,雙方間缺乏稅收協議,這意味著,臺灣企業和個人的收入要同時被美國和臺灣政府徵稅。
在3月2日,由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東亞、太平洋和國際網路安全政策小組委員會主席、民主黨籍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牽頭,共和黨人凱西迪(Bill Cassidy)、楊恩(Todd Young)、羅姆尼(Mitt Romney)同民主黨人凱恩(Tim Kaine)、昆斯(Chris Coons)等多位參議員共同提出了這項兩黨議案。
范霍倫參議員在其辦公室發表的一項聲明中表示:「臺灣是美國的重要經濟夥伴,但目前臺灣和美國企業被雙重徵稅,給這些企業帶來了不適當的負擔,並阻礙了進一步合作和投資的機會。」
凱西迪參議員表示:「臺灣不僅是太平洋地區重要的民主盟友,也是美國最大的貿易夥伴之一」,因此,拜登政府應該與臺灣達成稅收協議。這將加強雙方之間的經濟合作。
根據范霍倫參議員辦公室的聲明,該議案包括三項主要內容:一,鼓勵美國總統開始談判,並鼓勵眾議院與參議院同白宮展開合作,以建立美國和臺灣之間的所得稅協議;二,認識到臺灣的安全與繁榮對美國自身的重要性。並認識到,取消對美國和臺灣公司的雙重徵稅,可以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有可能在美國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三,鼓勵總統尋求其它途徑,來增加美國和臺灣之間的貿易、技術和投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