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從柬埔寨被營救回臺的「被害人」,控告仲介他出國的陳男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但檢方調查發現,他明知去柬埔寨是從事高風險工作,仍基於冒險心態執意前往,疑因獲利不如預期才佯裝被害人,在救援組織協助下返臺,因此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該名被害人告訴指稱,陳男於2022年某日誘騙他前往柬埔寨金邊的「成大飯店」從事餐飲工作,每月底薪可達3萬至5萬元;同年5月18日由陳男載他至桃園機場出境,未料飛機一落地,他的護照就被前來接應者沒收,被迫替詐騙集團工作,專門詐騙美國、阿拉伯地區不特定人士,而且還不給薪水。最終,他在民間救援組織的協助下搭機返臺。
陳男向檢方供稱,他確實有介紹對方去柬埔寨,但當時是因為對方來找他,剛好他的前妻也想去柬埔寨工作,才會詢問要不要一起去,對方是自願前往柬埔寨。而該名被害人也向檢方坦承,他是因為被趕出家門而投靠友人陳男,因為缺錢才會在陳男介紹下前往柬埔寨。
該名被害人供稱,他的工作內容是使用翻譯軟體和美國、阿拉伯地區人士以文字聊天,要求對方投資虛擬貨幣;工時不固定,一天平均約12到13小時,如果做不好就會被罵,甚至被電擊,但由於他表現尚可,所以未被虐待。不過,他後續發覺錢不如預期中的好賺,工作數個月只領到500至700美元,加上有家人病危,才會想回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