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日前發生大火,造成9死、13人輕重傷,勞動部針對其他4廠進行勞動檢查。勞動部10日表示,4廠合計違規13項次,共開罰新台幣71萬元。
聯華食品彰化廠4月底發生大火,事發當周,勞動部便對聯華食品其餘4廠,包括,基隆廠、桃園廠、中壢廠,及嘉義廠等進行勞動檢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長朱文勇表示,初步發現4廠共違規13項次,開罰新台幣71萬元。經現場查看後,發現雖各廠況情不太同,當中又以基隆廠罰金最高,主要開罰項目,包含防跌措施不足、高溫設備沒有警告、天然氣開關未標示方向等。
朱文勇說,4廠裁罰項目還包括,鍋爐房電機設備防爆性能構造不足、馬達傳軸未有護罩、氣體鋼瓶未覆蓋、防滑措施不足等。
為強化監督檢查效能,促使業者積極預防職業災害,職安署去年修正法規要求甲類(上市、上櫃公司、營造工程金額超過1億元或勞工人數超過300人其他行業)第1次違反《職業安全法》規定罰鍰從6萬元提升至10萬元,並按次累加10萬元。
朱文勇指出,除針對聯華食品勞動檢查外,職安署也針對全台約1千家的中大型食品製造業、進行200場次的「食品製造業專案勞檢」勞動檢查,目前已發文給各地方單位,將即刻啟動,預計今年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