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將於2026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17「保險合約」,金管會18日表示,將研議修正《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主要刪除保費不足準備金、負債不足準備金兩項會計科目,列為剩餘保障負債中,且保險收入從一次認列改為逐期認列,故儲蓄險收益可能會變低,業者可能會往保障型保險商品發展。
考量業者系統測試、商品設計及策略規劃等接軌IFRS17的調整時間,金管會保險局預告修正準備金辦法,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由於各準備金的提存,涉及大量精算假設與經驗發生率,應提早將衡量方法及相關參數等納入系統內,要求保險業者今年底就要完成系統建置。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保險收入也會從收取簽單保費時一次認列(現金基礎),改為保險服務提供期間內逐期認列(應計基礎),若保險合約群組產生虧損時將立即認列損失,預期能改善現行側重保費收入的市場過度競爭狀況。
對業者影響方面,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必須了解各業者銷售的保險商品結構而定,接軌IFRS17後,保障型保險商品合約較有利潤,可能引導公司往這方向發展,但儲蓄險利潤可能變低,甚至出現負債缺口需要股東拿錢來彌補,但實際狀況須等接軌後財報陸續出爐,才能計算影響數。
蔡火炎說,過往壽險業提供海外急難救助、道路救援服務等,都是公司免費服務,過去未放入財報負債內,未來會依照IFRS15做提存項目。他說,由於2026年接軌IFRS17,資產及負債均可採「公允價值」衡量,預期能降低資產負債會計不匹配情形,屆時業者可以再有金融資產重分類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