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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科大欠薪11個月 教部:若未改善8/1停招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位於高雄市的高苑科技大學因財務惡化,自去年6月起,至今已積欠教師薪資11個月,遭教育部陸續開罰6次、合計215萬元。教育部19日表示,高苑科大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至今年5月31日止,如學校屆期未能改善,將依《退場條例》規定,於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起停招。

近年受到少子女化影響,許多大專面臨經營危機,教育部自去年8月起展開私校退場審議。教育部說明,目前有7所私立大專校院列為專輔學校,其中高苑科大、明道大學、環球科大、大同技術學院等4校改善期限到5月31日,屆期若仍未改善並解除專輔,將勒令停招停辦。

教育部表示,因財務惡化,高苑科大從2022年6月起積欠教師薪資,經限期改善仍未補發,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教育部已陸續開罰6次,各處新臺幣10萬、20萬、35萬、50萬、50萬、50萬元罰鍰,合計共處215萬元罰鍰。

此外,對於高苑科大董事會2022年4月決議捐資,卻沒有實現,教育部表示,董事會未依決議捐資,教育部已於2022年6月依《私立學校法》裁處董事長50萬元罰鍰,並陸續對全體董事會成員裁處4次罰鍰,每人每次50萬元,但迄今仍未接獲該校有資金挹注訊息。

教育部表示,高苑科大改善期到5月31日,屆期未能改善,將於112學年度起停招(112年8月1日),並於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113年7月31日)。教育部說,依法學校停招後,將重組董事會,退場基金可協助墊付維持學校正常運作所需費用,包含教職員薪資。不過在停招前積欠的薪資,退場基金不能墊付,後續須於解散清算過程中,處分校產支付。

高苑科大則表示,距離改善期限剩11天,屆時董事會將開會決定是否退場。欠薪部分,校方仍在找願接手注資的企業,目前正和部分單位洽談細節,將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