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新規定,已於今年3月31日正式實施,規範中國境內的境外註冊公司,若赴海外上市或募資行為都須報備,將影響臺灣85家上市公司,外界憂心中國長臂管轄至臺灣券商。金管會23日指出,新規適用所有國家、不只針對臺灣,觀察現行法條,若未依規定向中國報備恐被剝離業務資產。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認為,中國有此規定可能是針對阿里巴巴這些境內註冊公司,都有赴境外上市的狀況,現在規定擴及間接持股,例如境內公司在海外設控股公司並到其他國家上市,就必須跟中國證監會報備。
根據證交所初步統計,中國新規可能影響85家臺灣上市公司、45家KY公司,總計約130家企業受到影響。高晶萍說,是否只需要提供原本公司年報揭露的股權結構資料,現已洽證交所、櫃買中心、券商公會,針對中國新規會研議相關的監理機制進行了解。
高晶萍指出,該規定主要針對將中國作為主要生產基地,或在中國當地獲利超過50%的公司,IPO(首次公開發行)只要在海外遞件申請,就須在3個工作天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SPO(現金增資)則是在募資完成後3個工作天內備案。
「該辦法目前看不出有准駁問題,僅屬備案性質」,高晶萍說,但若未遵守規定,中國證監會或祭出及時整改、作出承諾、剝離業務資產等措施。
媒體追問剝離業務資產,是否臺商若無報備就到境外上市,在中國的生產基地恐受衝擊?對此,高晶萍表示,「看起來有這樣的意味」,但應該要情節嚴重才可能到此程度,一般主管機關都有階段性處置作為。
不過,由於各國也會針對中國新規與國家現行規定比較,金管會現階段仍處於研究階段,但外界認為,新規可能會限縮臺灣中小企業IPO問題。高晶萍說,後續會研擬相關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