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工務局前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2022年遭臺北地檢署依圖利罪起訴後,又遭查出詐領首長特別費2萬6,907元,包含他與家人吃「阿城鵝肉」、購買「南蠻堂」蛋糕慶生等單據,都用來不實核銷;北檢6日偵結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
陳榮興於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擔任北市府公燈處長期間,涉嫌指示下屬為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設置的圍籬,替業者因占用北市花卉試驗中心公有地作為停車場而遭追徵補償費解套,減免補償金90萬元,2022年5月遭北檢依圖利罪起訴,如今又因涉貪再度被檢方起訴。
檢方查出,陳榮興涉嫌自2019至2020年間,14度以不實單據核銷首長特別費,詐領2萬6,907元。最早是在2019年4月26日,他赴新北市板橋區「南蠻堂」購買450元的「加壽5號蛋糕」,要替妻子慶生,卻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為由,利用公燈處統一編號報帳。
同年6月23日,陳男邀約胞妹前往知名鵝肉餐廳「阿城鵝肉」用餐,花費1,455元;同年6月30日,陳男與胞妹前往鼎泰豐南西店消費1,395元,作為家中祭祀用品。同年7月4日、27日,陳男與妻子分別前往老王記牛肉麵、博勝殿劍南店用餐,消費480元、1,660元。同年8月11日,陳男帶2個兒子再度於阿城鵝肉消費835元,發票皆用來不實核銷。
同年8月27日,陳男為慶祝兒子生日,帶著全家人到傑克兄弟牛排信義店吃大餐,花費1萬1,927元;同年9月28日,又與妻子一起前往義大利餐廳DONAMI消費2,520元。同年11月16日,陳男帶著家族8人共享京星港式飲茶,消費2,295元;隔天再與妻兒第三度前往阿城鵝肉用餐,花費1,215元。
直到2020年,陳男先於1月9日在板橋車站花費600元購買2條南蠻堂蛋糕,作為家庭早餐及祭拜之用;同年2月4日再度前往老王記用餐440元,3天後前往趙記菜肉餛飩大王用餐,還外帶6盒生餛飩,共消費995元。最後一次則是於同年4月4日,他外帶鼎泰豐南西店的小籠包、炒飯回家祭祖,共花費640元,事後全數以首長別費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