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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赴美投資增租稅協定聲浪 專家:有兩條路可走

圖為台積電的標誌。(Sam Yeh / AFP)
圖為台積電的標誌。(Sam Yeh / AFP)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臺美租稅協定討論超過10年以上,近期美方更重視供應鏈安全、推動「Made in America」政策,專家認為,對臺灣而言,現階段除了是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契機,還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美國修國內法,單邊給予臺灣稅務優惠或通案調降扣繳稅率,二是將租稅優惠包含在貿易協定中。

由於台積電、環球晶等龍頭大廠陸續決定赴美設廠,美方也很有興趣持續吸引臺企投資,企業界希望臺美租稅協定洽簽的聲浪高漲。

臺灣企業目前赴美投資美國子公司,獲利需先繳納美國企業所得稅21%,在稅後盈餘匯回臺灣前,還需再負擔30%的美國股利扣繳,就算扣繳稅負可抵減臺灣營所稅,整體實質稅率仍上看 44.7%。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儘管不談高成本人力等因素,光是未來盈餘分配時面臨美國股利扣繳率達30%,赴美投資意願早就「冷掉了」。他認為,若簽訂租稅協定讓扣繳率降到10%,可能有少收稅問題,但美國希望臺廠赴美投資的氛圍,應該要給一點「甜頭」。

不過,美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租稅協定時,需要經過參議院核准,但程序繁瑣且耗時漫長,例如美日租稅協定修正條約,雙方2013年初簽訂,卻卡關至2019年7月才獲准;美國財政部長葉倫(Janet Yellen)近期也指出,美國與臺灣缺乏租稅協定是重大問題,將研究是否能找到方法因應。

蘇宥人說,為避免大型臺商「看得到吃不到」,臺美若最後走租稅協定這條路,生效期應得縮短,否則可能會有反彈。他說,至於非租稅協定方式,可透過美國國會修訂或加訂國內立法,單邊提供臺灣投資人或符合特定標準的投資案,在稅務上的好處。

另不對特定國家或地區,將30%扣繳稅率調降至20%,也是做法之一,剛好與臺灣營所稅及個人基本稅負相同。針對是否可透過簽訂貿易協定,將租稅優惠附加在其中?蘇宥人認為,這種作法可能性較低、很少見。

此外,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6月6日表明,將優先考慮在熊本設立第2座工廠,希望日本政府提供強力支援。對此,日本經濟產業大臣西村康稔10日允諾,會在詳查支援內容及金額等條件後,將努力確保必要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