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暴雷引發社會關注,金管會12日進一步提醒民眾,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也有四大風險,民眾應慎防購入,避免出現爭議時求償無門。
金管會指出,民眾如有收到以資產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投資型保單,並宣稱可長期投資、保證獲利,切勿購買。
此類未經金管會許可在臺販售的「地下保單」,民眾若購入恐面臨四大風險。首先,因簽發境外保單的保險公司設立於國外,不受臺灣《保險法》規範,且境外保單也不在保安基金保障範圍,須由消費者自行承擔風險。
其次,保險公司在國內沒有據點,因此發生理賠爭議可能申訴及求償無門;第三,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即便附有中文譯本,消費者未必能完全了解相關內容,以及保單相關權利義務,容易造成契約內容認知差異而有爭議。
第四,因境外保單不被臺灣法律承認,投保支付的保費無法作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不能享有臺灣稅法優惠。值得注意的是,境外保單死亡保險金即使有指定受益人,仍不適用《保險法》有關死亡給付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規定。
金管會官員強調,未經核准的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大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消費者掌握非法招攬境外保單的具體事證,可附證向司法單位告發或向金管會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