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穆嵩曾是四川省沐川縣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的直播主,其負責運作的短影音帳號擁有超過15萬的粉絲。2016年前後,有一個名叫李續(化名)的粉絲常常對穆嵩的直播打賞,最多一次曾刷了近千元(人民幣,下同)的禮物,引起了穆嵩的注意。兩人互加微信和QQ後便熟了起來。
2019年8月5日,穆嵩接到李續的微信電話,稱有朋友在西安寄放了一些東西,請他幫忙領取,路費報銷,事成之後會給他2萬元酬金。
次日一早,穆嵩便從成都飛抵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然後按照李續的要求,在咸陽市人民醫院附近找個飯店住下。之後,又按照李續的指使,前往一家乾洗店,領取一名男子寄放在那裡的行李箱。
不料,當他帶著行李箱剛走出乾洗店時,被事先埋伏的警察逮捕。警方從該行李箱中搜出5罐疑似毒品的東西,淨重達3,255.17克;經鑑定,這5罐東西中均檢出了海洛因。
原來,在穆嵩拿到這個藏有大量毒品的行李箱前,受「上線」指使、將行李箱存放到乾洗店的辜震越(化名)已悄悄報了警。辜震越告訴警方,自己從一開始就是為了獲得檢舉獎勵。
而穆嵩作為這項「帶貨」行動的下一個環節,到西安領取行李箱便落入了警方的羅網。西安市檢察院指控穆嵩犯了「運輸毒品罪」,而西安中院認為穆嵩構成該罪的證據不足,將罪名變更為 「非法持有毒品罪」。
穆嵩堅稱自己無罪,是被李續所騙,自己事發前對領取的東西究竟是什麼並不知情,也不是這批毒品的實際控制和支配人。穆嵩的辯護人也強調,穆嵩在領取藏有毒品行李箱的過程中,一直都比較高調,甚至還發了朋友圈,完全沒意識到這是危險行為。他只是幫欠他錢的李續取東西,而對方承諾事情幫辦完會給他錢。
不過,西安中院經審理判定,穆嵩對快遞包內可能藏有毒品是有「主觀明知」的。理由是穆嵩受「上線」指使,連夜趕至成都,並立即搭飛機抵達咸陽市,隨即前往乾洗店領取藏有毒品的快遞的過程中,隨時在向「上線」彙報途中情況,而且在途中分別收取了「上線」轉帳支付的2千元、1千元和500元的費用,遠超過正常方式寄取快遞所需成本的車馬費,明顯違背了物品慣常交接的方式;再加上「上線」承諾事後給其支付高額報酬,足以認定穆嵩對快遞包內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觀明知。
據判決書,上述行李箱從警方查獲時至拆封、稱重前未被打開,外觀完好無損。據警方表示,對穆嵩、辜震越進行的毒品尿液檢測均為陰性。
2021年8月23日,西安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審判處穆嵩無期徒刑。穆嵩不服提起上訴後,陝西省高及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初審判決,發回重審。
重審後,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穆嵩無期徒刑。目前,穆嵩對重審判決仍然不服,將再次提起上訴。◇
重視生命,拒絕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