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一家主打提供簡訊服務的媒體公司(二類電信業),為賺取高於市價1.5倍的簡訊代發費用,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發送千餘萬則詐騙簡訊,幫助詐團透過簡訊內的不明連結行騙。警方循線逮捕該公司蔡姓負責人、詐團成員共17人;經桃園地檢署27日起訴,並求處重刑。.
桃檢在偵辦一起詐欺案時發現,二類電信業者蔡男知悉詐騙集團須透過支援網路技術的系統技術商、發送簡訊及投放廣告的行銷商、話務機房、洗錢水房等不法組織運作,且明知受託發送簡訊的內容為飆股、假投資等詐騙訊息,仍為賺取高額的簡訊發送費而代發詐騙簡訊。
桃檢查出,一般簡訊發送費為每則0.8元,而蔡男與詐團約定,發送一則詐騙簡訊可獲得1.2元,高於市價1.5倍;蔡男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間,向不特定多數人發送詐騙簡訊達1,193萬4,638則,協助詐團利用簡訊內的附加網址誘騙被害人加入假投資群組,再由詐團成員以「輕鬆獲利」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匯款。
桃檢指揮警方兵分多路前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等處搜索,並拘提詐騙集團成員、蔡男及他的公司員工等共17人,另查扣手機、現金600萬餘元、電腦主機、外接硬碟、客戶訂購單、交易明細等證物;檢方也向法院聲請扣押蔡男及其公司名下的不動產4筆、存款1,720萬元獲准。
經檢察官複訊後,分別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