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權辦公室(OCR)將調查哈佛大學大學部招生過程中對校友子女和捐贈者親屬方是否存在歧視。
教育部發言人週二在一份聲明中證實,教育部民權辦公室已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對哈佛大學展開調查。
該發言人拒絕進一步置評,理由是禁止討論正在進行的調查。
這項調查是在哈佛大學經濟學家週一發表的一項研究之後進行的。該研究稱,常春藤盟校為富有的申請者提供了比同樣資格的、不太富裕的學生顯著的錄取優勢。
哈佛大學發言人斯溫(Jonathan L. Swain)週二證實,教育部通知該校,已對其在招生中對校友和捐贈者的子女的情況展開調查。
斯溫在一份聲明中寫道,哈佛大學已對其招生實踐進行了內部審查。
斯溫寫道:「根據最高法院最近的裁決,我們正在審查招生政策的各個方面,以確保遵守法律,並履行哈佛大學的長期承諾,歡迎來自不同背景和生活經歷又具有非凡才華的學生。」
皮尤研究中心2022年發布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越來越多的公眾(占75%)認為,大學招生中的校友子女不應成為一個錄取因素。
最近,各個政治派別都有要求取消校友子女和捐贈錄取偏好的呼聲。
拜登政府官員和高等教育界領袖準備召開會議,討論在最高法院對平權行動作出裁決後,將如何堅持公平和多樣性的承諾。
在最高法院推翻基於種族的錄取平權行動後,拜登總統發表的一份聲明說,他將要求教育部檢討「繼承錄取等做法,以及擴大了特權而非機會的其他招生制度」。
幾天後,一家非營利組織「民權律師」(Lawyers for Civil Rights)提交了一份聯邦申訴,要求對哈佛大學對校友和富有捐助者的子女獲得優先錄取的情況進行調查。
他們稱,這是對富人的平權行動,要求哈佛大學取消對校友和捐贈者子女的優待。
哈佛校園刊物《哈佛紅報》(Harvard Crimson)報導說,週一,教育部民權辦公室告知「民權律師」,針對他們的聯邦投訴,教育部民權辦公室對哈佛大學展開了調查。
信中稱,教育部將調查「大學是否在招生過程中對捐贈者和校友子女存在基於種族的歧視,違反了第六章及其實施條例」。
信中還強調,調查的啟動並不意味著哈佛被發現違反了第六章。
信中指出:「請注意,展開投訴進行調查並不意味著OCR已對投訴的是非曲直做出了決定。」
「在調查過程中,OCR是一個中立的事實調查者,酌情從投訴人、大學和其它來源收集和分析相關證據。」
「民權律師」的基平斯(Michael A. Kippins)在週二接受《哈佛紅報》採訪時表示,該非營利組織「對這些捐贈者和校友子女錄取偏好的擔憂已經有一段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