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郭姓男子非法架設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騙取民眾信用卡資料並盜刷,不法獲利新臺幣200多萬元。為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9日決議,郭男因架設非法基地臺且未經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依法開罰400萬元。
NCC說明,郭男於2022年11月18日14時許,在臺北捷運中山站前,以車載方式,擅自架設偽冒電信公司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遭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以現行犯逮捕,查獲相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經過檢視相關事證,並向數位發展部及電信公司查證後,認定郭男違反《電信管理法》之規定,依法可開罰100萬到1千萬元。此案不僅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還騙取22名民眾個資,不法獲利達200多萬元,委員會審酌案情加重處罰,開罰400萬元。
NCC表示,已請五大行動通信業者加強監測行動通信網路之運作情形,並與警察機關建立合作模式,若發現網路有異常現象,應即時通報警察機關,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