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5日表示,今年初接獲檢舉,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某高層主管,不但縱容所屬親信多項失職行為,且有情緒管理不當等情事,館內去年6月搬遷行政辦公室時,遺失多項貴重大型財產,卻未見館內有適當處理。經監委高涌誠、葉宜津調查後,監察院15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
監委調查發現,黃金博物館去年辦理行政辦公室搬遷事宜,遺失3人型大沙發共3座、木製櫥櫃、電視櫃、冰箱等財物,卻未釐清相關權責情況,即驗收通過,撥付全額款項給承包公司,直到監察院赴該館進行調查後,於今年5月25日向警方報案,核有未善盡職責,及未確實依法行政之怠失,情節明確。
另外,監委表示,該館陳述沙發「可能是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掉」一節,殊難想像;如若屬實,亦應追究相關人員或清潔公司違失之咎,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監委指出,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長年未能落實相關規定,將所列管之館產,除屬「館藏品」,性質不宜者外,多數均責成臨時人員擔任保管人,導致多年來累積財物遺失達數百件,違失情節明確。
監委強調,本案黃金博物館確認遺失的329件館產中,有一定數量是該館去年6月間辦理行政辦公室搬遷過程中所遺失,新北市府於受理時,應確實明辨上情,區別處理,並予以相應處置;新北市文化局案關行政調查結果及後續懲處作為尚有不足,應併同調查意見所指摘的事項重予審酌,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監委最後指出,黃金博物館現由負責採購之人員兼辦政風業務,已違反廉政署規定,亦應儘速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