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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陽光公廁改善 男女廁間1:4僅占三成

陳俞融表示,陽光公廁1男廁間4女廁比例的目標,目前只有52座、僅佔3成,要求市府加速改善。(陳俞融議員辦公室提供)
陳俞融表示,陽光公廁1男廁間4女廁比例的目標,目前只有52座、僅佔3成,要求市府加速改善。(陳俞融議員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推出美樂地計畫「陽光公廁」政策,希望營造更友善共榮及潔淨公園的公廁。市議員陳俞融針對審計處111年台中市總決算審核報告發現,市府政策執行成效不佳,全市164座有公廁的公園,達到陽光公廁1男廁間4女廁比例的目標,目前只有52座、僅佔3成,使得女性市民排隊如廁的窘境仍在,要求市府加速改善。

依審計處報告,建設局截至111年底權管已開闢公園411座、綠地387座、兒童遊樂場209座、廣場30座,合計1,037座。經查公園管理情形,部分有公廁的公園,公廁比例未達男性及女性廁間1:4 比例之陽光公廁通用設計原則,請市府檢討。

陳俞融表示,依照市府「臺中美樂地計畫陽光公廁執行手冊」規定,具集中時間使用性質之新建廁所,其數量應符合每設置1男性廁間,須同時設置5間以上女性廁間之比例。不具集中時間使用性質之新建廁所,應符合每設置1男性廁間須同時設置4間以上女性廁間之比例。

他說,若依這個標準,目前164座有公廁的公園,符合此比例的共52座公園,僅約3成改善,代表很多現有公廁都不符合標準,市府不該只是針對新公廁,才不會讓陽光公廁淪為口號。

陳俞融也提到,市府雖然在110年6月發布之規定,男女廁間的比例應符合1:4,但除了新公廁男女廁間比例改善之外,廣大的既有公園公廁也應該要積極改善,否則現行狀況,不但男女廁間比例差異仍大,公廁環境髒亂、通風及照明不佳等問題也仍待改善,如何讓市民感受陽光公廁政策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