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出頭的Jack,在賣場擔任補貨人員,2022年公司安排員工健檢,診斷出需要開刀的疾病。為了治病提出病假申請,但主管要求Jack看完病就回來,他只好出具診斷書,主管才准他申請留職停薪。
Jack表示,治療、養病期間,主管完全沒有前往探病,只有傳訊息關心,他在結束留職停薪前申請回公司上班,主管開始打電話騷擾家人說,他「能回來做什麼工作」,「到時出了什麼事我擔不起」,希望勸退他回公司工作,最後Jack只好選擇離職。
言語嘲諷近6成 主管霸凌逾4成
上班族在職場上,最常遇到霸凌狀況,1111人力銀行調查指出,言語嘲諷貶低56.9%、背後中傷/散播謠言49.9%、刻意排擠/孤立49.3%、工作處處刁難46.8%、工作上不給資源/支援46.1%。
而霸凌的加害者最常見的為直屬主管44.1%、周遭同事36.3%、老闆/老闆娘16.8%。進一步性別交叉分析發現,女性自認遇到職場霸凌的比例,明顯比男性高出15個百分點。
至於在職場上被霸凌時上班族處理方式,60.7%會採取吞忍/不想把事情鬧大,其次提出離職/另謀高就51.8%、先搜集證據備而不用25.3%;如果被霸凌的是同事,有6成上班族會選擇挺身而出,剩下4成則因為擔心自己也被霸凌、怕被貼標籤、與我何干、跟同事不熟等理由袖手旁觀。
此外,6成7上班族表示遭遇霸凌,會在心裡留下陰影影響未來的求職路。
四類職場暴力 為不法侵害
1111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曾仲葳說,職場霸凌指的是在工作場所發生,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被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最常見的包括肢體暴力、心理暴力、言語暴力、性騷擾四類,這些行為在法律上都被視為不法侵害,雇主需要負擔預防責任,包括民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應的條文,顯示雇主對於不法侵害責無旁貸,加害者更需要背負刑事責任。
別姑息霸凌 想辦法反制
曾仲葳表示,職場暴力除了包括上司對下屬的欺凌之外,也可能來自權力對等的同事、客戶等,因為績效、生計掌握在對方手中,導致多數上班族選擇隱忍。
調查顯示,上班族在受到霸凌的工作上平均會待20.5個月,也就是忍耐將近2年的時間,才會離開。而女性則更容易因為階級、體力及性別刻板印象遭受歧視、騷擾而成為職場霸凌的受害者。
曾仲葳建議,在實務上勞工除了尋求其他同事的支持,還可以聯合霸凌者向工會、福委會、人力資源部門投訴,同時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記錄霸凌者的行為作為證據,選擇姑息養奸,只會讓霸凌的狀況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