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權運動後果:破壞家庭、敗壞人倫、混淆性別角色(續)
事實上當代女權主義毫不隱瞞其破壞傳統家庭的目的。在當代女權運動領袖中這樣的主張並不鮮見:「結束婚姻體制是女性解放的必要條件」;「不應當允許服務於家庭並計畫成為家庭主婦成為(婦女的)選項」;「不消滅婚姻就無法消滅男女不平等」。
女權運動以「解放」的名義「解決」人類道德敗壞後造成的社會問題,從而變異人的觀念,加劇社會道德敗壞。美國學者修麗特指出,當代女權主義是造成大量單親媽媽家庭的主要因素;女權運動曾極力推動的「無過失離婚法案」實際卻為男人逃避責任提供了方便;女權主義試圖去破壞或者改造原有的家庭結構,而家庭恰恰是廣大婦女應對社會危機的避風港,大多數婦女希望鞏固而不是摧毀家庭。
和女權主義主張相反的是,離婚並沒有為女性帶來她們所期望的自由。有研究指出,女性離婚後陷入貧困的比率高達27%(是男性的3倍)。這也不奇怪,邪靈並不在乎女性「權利」,破壞家庭、敗壞人倫才是其目的。
3)鼓吹同性戀,變異家庭定義
同性戀權利運動從其發端就和共產主義的大力推動分不開。早期空想社會主義者提出了同性戀為人的「自由」選擇。共產主義聲稱要把人類從傳統道德觀念的「束縛」中「解放」。因此在共產主義理論中,性解放包括同性戀「權利」,都屬於人類應該獲得的自由。在「性愛自由」運動中,一大批共產主義者或其同路人也同時鼓吹同性戀「權利」。
19世紀90年代幾位德國社會民主黨領軍人物發起了世界上首次有聲勢的同性戀權利運動。以性學研究者賀西菲爾德(Magnus Hirschfeld)為代表的社會民主黨成員們從理論上論述同性戀行為是「自然的」、「道德的」。1897年賀西菲爾德創立了科學人權委員會(Wissenschaftlich-humanitäres Komitee, WhK),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同性戀(LGBT)權利組織。他們1897年發起了一場為同性戀行為辯護的運動。1895年英國作家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因和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而被指控。德國社會民主黨是當時唯一支持王爾德同性戀「權利」、為其辯護的團體。社會民主黨領袖愛多德.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主張廢除禁止男人之間發生同性性行為的法律。(未完待續)◇
備註:週一~週五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