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際 要聞

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

⊙九評編輯部
第七章 家庭篇:魔鬼在毀掉我們的家庭(下)

3)鼓吹同性戀,變異家庭定義(續)

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本章第四節所述的俄國「十月革命」以後的「性解放」。這場運動中,禁止男人之間發生同性性關係的法律被廢除,蘇俄當時被鼓吹同性戀運動者認為是世界上同性性關係方面「最開明」的國家。

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憲法,是在南非國大黨(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當權之後通過的。國大黨為社會黨國際(原第二國際分支)成員,屬於社會主義政黨。支持「同性戀」權利是其一貫政策。

當代美國同性戀運動中第一個同性戀權利組織,是德國移民葛伯(Henry Gerber)受賀西菲爾德創立的科學人權委員會啟發,而於1924年在芝加哥創建的人權學會(Society for Human Rights)。但該組織成立幾個月後就因警察逮捕其成員而解散。1950年,美國第一個有影響力的同性戀權利組織麥塔辛協會(Mattachine Society)成立。該組織由美國共產黨員哈利‧海依(Harry Hay)發起,成立於海依在洛杉磯的家中。該組織隨後擴展到其它地區,並出版刊物。

1957年,動物學家胡克(Everlyn Hooker)發表研究報告,通過心理測試,提出同性戀者心理狀態和普通人無差別。這項研究結果後來成為證明同性戀行為「正常」的最主要的「科學依據」。一位麥塔辛協會成員與胡克密切交往,並說服她通過研究支持同性戀,促成了這項研究。研究對象並非隨機選取,而是都來自麥塔辛協會成員。這一點成為其研究遭批評的原因之一。

20世紀60年代,隨著性解放和嬉皮士運動對人們傳統觀念的衝擊,同性戀權利運動逐漸公開化。1971年,女權組織「全國婦女組織」(NOW)成為第一個支持同性戀(LGBT)權利的大組織。

1974年,美國精神病學會以胡克的研究報告為最主要的支持論據,決定不再把同性戀視作心理疾病。學會為此表決時,有39%的人反對此舉。換言之,這項決議本身遠非如一般人認為的出自科學界的一致認同。(未完待續)◇

備註:週一~週五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