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建議規劃整併興櫃市場一般板及戰略新板,並開放將創新板股票納入信用交易、借券及款項借貸等標的範圍的交易面措施,金管會在19日說,將配合修正相關法令規章,預計自明年度(113)起實施。
自110年7月20日開板迄112年9月18日止,統計已已協助34家創新企業完成「臺灣創新板(6家)」及「戰略新板(28家)」掛牌。
金管會表示,證交所已於今年9月5日公告施行的4項措施,包括掛牌條件刪除「資本額達1億元以上」的規定,另外,參照一般上市櫃IPO承銷制度調整創新板承銷方式,承銷價格計算連結興櫃基準價由9成調降為7成;並調整改列一般板的集保規定,以及再降合格投資人資格條件等;放寬合格投資人資格,法人交易經驗由2年減為1年。
金管會指出,櫃買中心衡酌戰略新板得採簡易公開發行機制經過2年運作成效良好,且近年國際資本市場各板塊多有進行整併的情形,規劃整併興櫃市場一般板及戰略新板,並開放整體興櫃市場得採簡易公開發行機制,以使公司得提早進入興櫃資本市場籌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