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運動發展局修正《高雄市運動團隊參加體育競賽補助辦法》,局長侯尊堯表示,考量運動團隊出隊至外縣市比賽時的住宿需求,補助從原先的500元調整為800元;膳食費也從每天210元調整為300元。市議員邱俊憲、江瑞鴻認為,補助金額不合行情,建議市府應再提高。
邱俊憲2日表示,每次有重要的比賽,都會看到經費不足需要幫忙募款的情形,雖然市府增加300元住宿補助金額已有改善,但一天800元的住宿費真的是不合行情,可能連香客大樓都住不起,不能叫這些人高馬大的選手3人、5人睡一間擠通鋪,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吃草,這太困難了,難道要讓教練自己貼錢嗎?
邱俊憲強調,公務員因公出差住宿一天也不只800元,議會在過去幾個會期都有針對這項補助提出建議,希望朝向與市府公務人員出差津貼相同的目標邁進,這些運動選手是要替高雄市爭光、替台灣運動發展盡一份力,提供一個舒適的居住空間是政府與議會要共同支持的目標,政府該出、該支持、該承擔的,拜託市府應想盡辦法。
江瑞鴻也認同邱俊憲的建議,他呼籲,希望市府能多補助一點,不要讓選手、教練、學校一遇到去外縣市比賽時,就出來募款拜託地方企業贊助,「每年都這樣實在令人頭痛」。
侯尊堯說明,「運動團隊」不一定是高雄市代表隊,以今年的全國運動會為例,有經過選拔的才屬於代表隊,住宿補助金額為1千元;這次修法是針對各單項運動委員會去參與其他縣市的全國性比賽,報名後給予的獎助補助,並非全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