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內政部也提到,為從根本管制改造槍枝,這次修法也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以利非法槍枝的查緝。同時為防處犯罪行為人故意於開槍後隨即攜械自首,僥倖尋求減免刑責情事,這次修法也將「必減刑」修正為「得減刑」。
內政部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經警政署召開多次會議與各機關間協調配合,並邀集專家學者多方參採實務及學術意見,本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說明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槍砲彈藥的溯源管理,防處不法改造槍枝流竄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