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歲越南籍吳姓男子在臺逾期居留,今年2月利用移民署「擴大自行到案」專案自首後返回越南,但他9月初又搭機來臺,因未申請簽證遭移民署查獲安排遣返,未料他竟趁隙逃跑,後於桃園中壢一家旅館落網;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吳男自2020年1月13日來臺探親,卻未依規定出境,在臺逾期居留,直到移民署今年2月起推出「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他才於同月6日向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專勤隊自首,2天後搭機返回越南;雖然移民署採取免收容、低罰鍰、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等方式,但仍限制他不得再以免簽證方式入境。
起訴書指出,吳男今年9月7日上午又搭機來臺,在桃園機場遭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查獲他未申請簽證,因此安排他當晚7時搭乘原班機遣返回越南胡志明市,並責付台灣虎航公司照護;虎航先行保管吳男的護照和行李後,將他安置於轉機櫃檯。未料,吳男於中午趁無人看管之際,從桃機第二航廈南邊接駁電車月台進入軌道逃跑。
移民署人員調院監視器發現,吳男沿軌道步行後,翻越第二航廈中央車道右方管制區圍籬,徒步至計程車招呼站,搭乘排班計程車前往中壢,並掌握他藏匿於中山路上某家旅館中,因此會同警方於當天下午5時將他逮捕,移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台北收容所。桃檢偵結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他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