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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3犬追車追人 新北飼主挨罰8.6萬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有飼主放養犬隻,任由3隻狗狗在街上散步、追車,造成附近鄰居困擾。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檢舉,調查後認定飼主疏縱犬隻,依《動物保護法》裁罰3千元;另也發現他未進行寵物登記、未施打疫苗,合計開出8萬6千元罰單。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新莊區一名丁姓飼主以放養模式飼養3隻狗,習慣開著門讓犬隻自行外出大小便、逛大街,放任3犬追車、追人不管,讓附近居民每次經過時都提心吊膽,成為當地知名的惡鄰居。

新北市動保處稽查後認定,丁姓飼主疏縱犬隻在馬路上遊盪,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外出無7歲以上人員伴同」規定,因此裁處3千元罰鍰;且他所飼養的3犬皆未植入晶片(寵物登記)、未絕育、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因此分別依同法裁罰3千元、5萬元,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3萬元,合計開出8.6萬元罰單。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愛寵物不是只有餵飯,要養就要負責任,飼主應完成晶片植入登記,並為寵物絕育及施打狂犬病疫苗。另外,放養會導致寵物走失、隨處便溺、追車咬人、與鄰居發生衝突,甚至動物虐待案件,寵物於公共場所應繫上牽繩,以免寵物衝到路上發生意外,也避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