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與內政部10月23日舉行「社宅藝享計畫合作啟動記者會」,二部會首度攜手,共同推動社會住宅公共藝術,首波以10億元公共藝術基金規模達成10年合作,讓藝術融入生活不再是口號,除了可以扶持台灣潛力的藝術家,也要將美學推到社會。
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社會住宅需編列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經費辦理公共藝術,文化部公共藝術審議會已於今年10月4日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社會住宅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納基金專戶」申請案,國家住都中心將約10億元公共藝術經費,交由文化部統籌辦理。
文化部長史哲致詞時提到近期專家、學者對於公共藝術現況的許多建議,如公共藝術應該展現更多元的樣貌、應有主責機構辦理等,除一一聆聽並表達將會逐步解決改善,也在思考改善過程中靈機一閃,想到「藝術銀行」及「社宅」兩個神奇的巧合。
史哲說,社宅是為落實居住正義,「對於青年特定階段的支持」;藝術銀行核心則是「投資於潛力青年藝術家、投資於未來」,兩者都在支持年輕世代。
史哲說,社宅提供不同人、不同階段「住」的需求;藝術銀行則是讓藝術品不只在家裡,而是展現於公共空間,更藉由「流通」,讓藝術品也成為了公共性的共享。「藝術銀行和社宅就是天生一對」,也是兩個國家重要政策的結合。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社會住宅與公共藝術的結合,可以提升生活環境的品質與美學,這很有價值與意義,幾十年後回頭來看,「今天將會是重要的一天!」。
林右昌說,在林口社宅導入公共藝術已有成效,此次再與文化部合作,將透過「藝術銀行」的專業規劃與多元作品購藏,結合社宅公共藝術經費,支持臺灣富潛力藝術家的原創作品。
林右昌期許,社會住宅與公共藝術結合,可以鼓勵青年創作者以社宅為舞台,用作品與社會對話,也能讓多元的藝術創作與大眾相處相伴,自然帶動國民美學提升。
公共藝術審議委員代表蕭瓊瑞表示,「社宅藝享計畫」啟動合作具體落實「部部都是文化部」、藝術平權,以及藝術銀行再進階等3個層次。此次計畫讓潛力藝術家得到藝術贊助,並讓藝術進入生活、落實平權,期盼這項計畫能「萬年久遠」。
文化部指出,臺灣於2013年開始推動藝術銀行,其主要概念是由政府購買潛力藝術家作品,並以出租方式租賃作品給政府部門、公私立法人團體或民間企業。藝術銀行主要為扶植臺灣潛力藝術家,並透過租賃流通,增加藝術品可及性,具有「服務於公眾、投資於未來」的銀行模式。
臺灣美術基金會執行長林平說,藝術銀行成立至今10年,每年以約2500萬元預算規模,陸續購藏超過3000件、1000個臺灣當代藝術家作品,服務達174個機構客戶,從原先以服務公部門為主,在2015年民間機構租賃數量開始超越公部門,至今民間租賃比例已高達75%。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元宇宙XR研發中心主任、也是文化部公共藝術審議委員的曹筱玥對《大紀元時報》表示,各縣市在做公共藝術審議時,會遇到住戶與評審委員對藝術家的想像,有很大的落差,透過藝術銀行可以滿足不同面向的需求。透過這樣的機制也可以讓住戶認識很有潛力的藝術家,進而成為藝術的愛好者、甚至收藏者。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跨領域藝術研究所教授吳瑪悧向《大紀元時報》表示,社宅的公共藝術會比一般的公共藝術複雜,因為如何與社宅的住戶產生關係,需要發想讓藝術真的能夠創造與人的溝通與連結,並跟社會產生更多元、更密切的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