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日前推出十項出入境新措施並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要讓臺灣人到福建實現「想來即來」,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9日批評,中方應先把當地的地方債、房地產、青年高失業率、企業經營環境解決好,否則這些措施不過就是統戰的手法,「不會鼓勵國人跳進陷阱」。
中共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據中共新華網6日報導,具體措施包括台胞證可「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辦證方式與管道更便捷,實現到閩「想來就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同時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報導還提到,為提升金廈、福馬生活圈,更縮短台胞定居審批和辦證時限,台人申請在福建定居,在10個工作天內,經批准就可在閩辦理落戶。以及推動台胞證使用便利化,允許台灣人才攜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
詹志宏回應《大紀元時報》提問表示,中共突然宣布這這十項入境新措施,打算把福建當作一個示範區,但是現在中方應該積極改善當地的企業環境、解決地方債、青年高失業率、房地產惡化問題,還有不要動不動就對外來民眾拘留盤問,這些問題不解決,開放再多項也沒有人願意去,「我們也不會鼓勵國人跳進統戰的陷阱」。
中共法律有規定撤銷國籍方法 陸委會:徐春鶯可以去參考
針對民眾黨將陸配徐春鶯納入不分區名單,引發國安及國籍爭議,徐春鶯反嗆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請他教我怎麽放棄?政府做不到的事別叫我做!」甚至有評論認為,陸委會日前發出新聞稿說明陸配參選及擔任公職的相關規定是在倡議「兩國論」。
對此,詹志宏表示,陸委會只是在介紹現行法律規定,不要無線上綱,在陸配還沒取得我方的身分之前,在法律上,很多權利義務沒辦法依照我方的法律來履行,但身分移轉之後,身分上就是道地中華民國國民,要盡的責任與義務,一切依照中華民國所有的法令,通通要遵守,這是基本前提。
他還說,法律怎麼規定不是陸委會決定的,陸配的工作權,政府沒有限制,還幫助陸配,「以前各位可能有印象,陸配一定要取得身分才能工作,後來我們也協調相關部會開放,就是來了之後,就能有一定的工作權。」
他說,陸配只要取得身分後,所有工作,只要符合我方法律的都可以從事,但有一些法令的規定,是必須取得執照,或受過專業訓練,必須要符合規定才能從事的其中一項,就是參與公職的選舉,這不是陸委會的規定。
他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擬參選副總統的賴佩霞,就是依照法律規定後才符合參選資格,她做了一個很好的典範(放棄美國籍)。
詹志宏建議徐春鶯,她來自中國大陸,有機會去看看中國大陸的法律,法律規定裡面有如何的條件之下,可以去申請撤銷他們的國籍,法律有規定、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