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表示,依國防部統計數據,現制下較難吸引選送「美國」軍校歸國者長期留任部隊發展;且近年來選送歸國人員於其同年班中之退伍序位,有越來越往前之趨勢;另陸軍相較於海、空軍,離退情形尤為嚴重,其相關經管機制,容有進一步精進之空間。國防部允應就上開各節確實檢討,並研議改善方案,俾提高送訓歸國人員留任部隊意願,當更能符合目的。
監委發現,國軍所選送之國外軍校,目前仍以美國及中南美洲友邦為主,且並無選送國外1年期之交換規劃。惟隨著近來中美對峙升高,國際局勢丕變,國防部允應善用時機爭取與五眼聯盟,及日、韓、東南亞諸國等鄰近國家之軍事交流機會;選送軍校生機制或可為其試金石。
另外,監委也提到,送訓態樣亦允宜多樣化,如評估是否推動一般大學常見的1年期交換方案,除可增加合作機會外,亦可提高短期交流案之深度與廣度。
監委指出,國防部於漢光演習等涉外演訓中,為確保友邦觀摩團與我軍意見充分交流、增進觀摩效益,多會納編選送歸國人員擔任傳譯連絡官,但為避免誤解,國防部應研議改善方案。再者,選送歸國人員每人奉派支援次數宜否設立一定上限、如何納入升遷積分,如何避免因奉派支援致欠缺實兵操演歷練而對升遷造成不利影響等,因涉權益,國防部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