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成員李振豪,被控組織人蛇集團誘騙85名國人出境赴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不法獲利約1,470萬元。檢方針對已救回的48名被害人,先後分兩波起訴李男等9嫌。臺北地院今年4月就首波18人部分判李男18年徒刑,30日再判刑18年。
判決指出,以竹聯幫成員林晉宇為首的5人集團,自2021年11月間某日起,與柬埔寨共犯共同組成人蛇集團,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國人前往柬埔寨,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的價格賣到柬埔寨;被害人一下飛機護照就被沒收,被迫從事詐騙工作,若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等,甚至被轉賣。
林男5人團後於2022年2月間加入以李男為首的人蛇集團,從事同樣的人蛇詐騙工作,每騙一名被害人赴柬埔寨,可獲得1萬7千至1萬8千美元不等的酬勞;其中李男可獨抽三成,其他成員可分得新臺幣3萬至5萬元不等的獎金,先後合計誘騙85名國人出境,不法獲利總計達新臺幣1,469萬餘元。
檢方後來再查出,李男等人在臉書刊登赴柬國從事博弈、遊戲客服等假徵才廣告,誘騙失業、信用紅燈、高額負債、更生人、八大行業從業者、走投無路或被仇家追殺的年輕人前往柬埔寨;詐騙業績不佳的被害人,動輒遭受虐待、被恐嚇賣器官。臺北地檢署2022年9月針對當時已救回的18名被害人部分起訴,今年1月再將後來被救出的30人部分起訴。
臺北地院第一波審理時,認為李男等9名被告,正值青壯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竟為獲取高額利益而組成跨國性買賣人口組織,侵害多名被害人的自由、身體、生命法益,置被害人於惶恐、無助之境而不顧,惡性重大,今年4月將主謀李男判刑18年;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北院11月30日第二波宣判,李男再獲刑18年。
全案將待判決定讞後,另訂合併應執行刑,多罪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此外,北檢並已另行簽分「他」字案,溯源追查幕後金主及其餘人蛇集團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