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綠白國籍爭議 中選會:均合規定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近期發生國籍爭議。對此,中選會5日表示,各組候選人資格均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亦查無候選人有具有外國國籍、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或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等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之情事。

中選會5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定通過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資格,該會將於12月11日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並於12月15日公告候選人名單。

中選會表示,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今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受理候選人登記,計有民進黨賴清德及蕭美琴、民眾黨柯文哲及吳欣盈、國民黨侯友宜及趙少康等3組,分別聯名向中選會申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

中選會指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由中選會審定。經中選會審查結果,各組候選人資格均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亦查無候選人有具有外國國籍、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或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等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之情事。

內政部長林右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明,日前中選會初步審查三組六位正副總統候選人,結果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中選會也特別函詢內政部,經內政部查核三組六位候選人均未有喪失或回復國籍紀錄,也已將結果函覆中選會,三組候選人都符合內政部執掌的相關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內政部表示,至於外界關心蕭美琴父親的國籍問題,經查證,蕭美琴的父親從未有任何喪失或回復國籍紀錄,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

林右昌表示,蕭美琴一出生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依據國籍法相關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我國國民者,無須透過申請即具有我國國籍。在國外出生地國民,尚未在臺初設戶籍前,屬於無戶籍國民;經核准定居後,其身分即轉換為有戶籍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