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環保局自2022年9月起,半年內陸續接獲民眾陳情,外埔區、后里區及大甲區等農地屢有黑心掮客,以從事植栽為由承租土地,或免費提供土方協助整地,仲介來路不明的廢棄土方,與營建混合物回填或棄置後逃逸無蹤。經地檢署指揮檢、警、環等國土保育查緝,成功破獲並移送法辦,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經過循線溯源,檢調於今年8月至11月發動多波搜索行動,查獲犯案車隊及廢棄物來源橫跨桃園、新竹及雙北等地,犯案模式為有計畫假借園藝企業社名義,出面向地主承租農地,宣稱供植栽園藝用,再由桃園、新竹車隊從雙北多處建案,載運未經營建混合物處理場處理的合法廢棄土、營建混合物,直接回填至農地上,再以乾淨土壤覆蓋,
為還原案件全貌,由指揮檢察官賴謝銓帶隊大甲區、外埔區等農地現場開挖,發現其中3筆農地埋有垃圾、廢塑膠、廢鋼筋、鐵條、木材等大量營建廢棄物,另查其中2筆農地遭傾倒廢土,有致生水土流失之虞及違反區域計畫法農地農用之情事,嚴重危害各土地後續耕作、附近水源污染生態等,總計污染面積達3萬8213平方公尺,初估恢復原狀至少需5291萬9940元之清除費用。
環保局指出,犯案集團分工綿密、有計畫性的獵地,一旦遭他人檢舉後隨即逃逸失去聯繫,經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清查違規事證後,日前已依法起訴被告多達31人,計算不法所得金額高達1,800萬餘元。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環境部為保障土地出租人權益,訂定「出租不動產(土地、廠房)建議約定事項」,建議出租人簽訂租賃契約時,將設置管理措施、定期巡查及廢棄物清理責任約定等,納入租賃契約內容。同時提醒地主,遵守「不輕易出租土地、不違規填土、不貪小便宜」等三不原則,避免土地遭不法業者惡意棄置廢棄物,若農地確實有需移入客土改善耕作環境者,應依農業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