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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違停要罰款不記點 併排違停可檢舉

交通違規記點微調做法。(交通部提供)
交通違規記點微調做法。(交通部提供)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日前已上路,對於臨停違規記點等有相關微調修正,外界誤解在路段紅線違規臨停及違規停車會被記點。交通部長王國材解釋,紅線違停不開放民眾檢舉也不會記點,僅有開罰,但併排停車或是在消防栓前違規停車,還是能夠檢舉與記點。

王國材表示,很多人都誤解停在紅線會被記點、吊扣牌照。目前紅線停車不開放民眾檢舉,也不會記點,但併排停車或是在消防栓前違規停車還是能夠檢舉與記點。他呼籲,要盡量守規矩,交通部已請各地方政府盡速妥善規劃臨時停車空間。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說明,依規定汽、機車在路段紅線違規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不是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紅線違規停車會處罰鍰,但不會記點。

交通部表示,因上下客貨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無法勸導處理時,已於11月24日完成修正裁罰細則,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罰款。

交通部說明,併排或距消防栓5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依規定是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若違規臨時停車確實有妨礙人車通行而不符合勸導處理規定時,會處罰鍰也會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