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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志願役留營 國軍放寬3年考績需甲等規定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明年義務役役期將恢復為1年,國軍主戰部隊雖然仍由志願役擔任,但近年志願役人數逐漸降低。為了提高留營率,國防部放寬留營規定,軍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考績考核條件,調整最近3年考績,2年甲等以上,1年乙上以上者,得留營、入營。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期發布的國防部主管202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顯示,國軍志願役人力逐年降低,自2021年底達到最高的16萬484人後就不斷減少,今年6月底更降至15萬5218人,創下2018年度以來新低,眾多支領戰鬥加給部隊的「編現比」不到8成,對於人力培訓會是一大問題。

報告認為,國軍近年對美軍購陸續結案,但還需訓練精良的官兵負責操作,其主要還是以志願役官兵作為作戰部隊主力,規模需求不會因為恢復義務役而降低。

為因應人力降低衝擊,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3日預告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3條及第6條修正草案。國防部表示,為周延軍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機制,健全其服役制度,鼓勵其積極爭取留營機會,因此修正相關的規定。

對於軍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條件,原規定考績考核,最近1至3年均在甲等 以上,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1年度考績得為乙上。

不過,國防部說明,考量軍官士官如於核定留營後之第二年考績無法評列甲等,因無法再申請留營,致無心於部隊工作,衍生部隊管理問題,為鼓勵該類人員戮力從公,有爭取留營機會,因此修正考績考核留營甄選條件,調整為最近3年考績,2年甲等以上、1年乙上以上者,得予留營、入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