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共產黨絕不會認真執行法律(續)
這種體系決定了任何人一旦挑戰了「統治階級意志」(即共產黨的利益),就立即成為「依法」鎮壓的對象,哪怕你是失業工人、轉業軍人、失地農民、維權律師,或者是哪個倒楣的升斗小民。
在律師看來,字面上的法律條文從來不如現實來得強有力。因為當你援引法律條文、追求條文所規定的正義時,共產黨的法官和檢察官們跟你談的則是中共的「法的精神」。他們雖不懂文縐縐的學術語言,卻會用赤裸裸的大白話告訴你,「法院是共產黨開的」,所以就要聽黨的話。這些人儘管是無意識的,但他們所說的確實是共產黨國家的「法的精神」。
中共法官們在審理法輪功案件時流行的口頭禪就包括「你跟我講法律幹什麼,我跟你講政治。」「黨不讓辯護的。」「領導人講的話就是法。」「法院歸共產黨領導,要聽黨的。」「法輪功的問題可以不走法律程序。」「你別跟我講良心。」英國哲學家培根曾在《論司法》(Of Judicature)一文中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多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源。」
由於共產黨的法律變來變去,有的部分可以執行,而有的部分絕不執行,因此這樣的法律也毫無神聖性可言。更何況共產黨這種基於「階級統治的工具」的「法的精神」造成了過去六十多年甚至近百年來數不清的冤案,也成為所有繼承「共產黨」名號的統治者背負不動的血債──8,000萬到1億冤魂。
從「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一最基本的常識出發,如果共產黨要厲行法治,首先就面臨著共產黨本身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問題,因此,共產黨更不敢認真的執行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
3. 共產魔鬼變異西方法律
如果說,法律在共產國家是魔鬼可以隨意玩弄、作為其用來維護統治、固化意識形態與打壓百姓的工具,那麼在自由國家,魔鬼的圖謀則是顛覆法律的傳統信仰與道德基礎,變異善惡標準,爭奪法律制定權與執行權,並確立魔鬼所期望的法律準則與實踐。本篇重點討論作為法治國家領頭羊的美國在法律領域受到的方方面面的侵蝕。法律與政治、宗教、教育等領域密切相關。在共產邪靈滲透全球、把黑手伸向各個角落的今天,西方法律也無法倖免於被邪靈全方位滲透變異。
1)顛覆法律的道德基礎
基於宗教或信仰的法律是神聖的,但隨著共產黨及其形形色色的同路人在全球推廣進化論、無神論,法律被切斷了與神的聯繫,淪落為一種工具,一種人與人之間報冤復仇、解決糾紛、討價還價和分配利益的工具。因為信仰來源被切斷,法律的精神開始偏移,從維護公平正義,偏向為以人的觀念和欲望為依歸,這讓背後的共產邪靈可以利用代理人在變異觀念思維下通過它所要的法律,實現其毀人、毀社會的目的。(未完待續)◇
備註:週一~週五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