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口高齡化、少子化發展,除了想辦法存到退休基金外,銀行「以房養老」也是近年國人的新興選項,借款人將自己名下的持有房屋,設定抵押權給銀行,再由銀行按月撥款作為養老金使用。
不過,未來借款人身故或逆向抵押貸款年限屆滿後,若法定繼承人無願意繼承這筆債務,銀行可對該抵押房地產進行拍賣,以換回本金與利息。因此,「以房養老」適合兩類人,一是缺錢養老者、二是「持有多房者」,可活化資產能獲取穩定現金流。
值得注意的是,「 以房養老」以雙北區承作量居多,中南部老人觀念更傳統和保守,希望能留房傳子,並不利於銀行拓展業務。
觀察銀行核貸量能,以合作金庫銀行169.8億元居首,土地銀行105.8億元次之,其他包括華南銀行、第一銀行,核貸也都超過60億元。不過,民營銀行幾乎停擺,業內人士認為,除了限定60歲以上老年客群少,還必須承擔長壽風險、房價和利率波動等,因此承作意願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