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偵辦國內三大職業籃球聯盟之一的SBL球員簽賭案,查出年度MVP柯旻豪、外籍中鋒斑霸等10名球員在第20屆賽季中,從熱身賽就開始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共18場,其中7場利用離譜投籃等十種方式操控輸贏及勝分差,不法所得合計逾2千萬元;2日偵結起訴15人。
士檢調查,SBL裕隆隊部分球員涉嫌於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第20屆賽季期間,從熱身賽開始就集體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或透過其他友人協助下注共18場比賽,賭資金額以千萬元計算;他們在下注的其中7場賽事中,為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數多寡,竟技巧性控制比分,不法所得合計逾新臺幣2千萬元。
士檢查出,球員們控制得分的方式至少有十種,包括未依教練指示自行改變戰術、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對手抄截、刻意罰球不進、故意一直傳球不投籃、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消極防守讓對手輕鬆投籃等。
早在2022年12月27日熱身賽裕隆隊出戰台啤隊時,地下賭盤賽前就開出台啤隊受讓6.5分,只要裕隆隊贏台啤隊不超過6.5分,下注台啤隊輸的賭客就能贏得賭資,而當時也有下注的裕隆球星吳季穎、翁嘉鴻為了贏錢,竟消極防守、故意失誤,將比賽結果控制在裕隆隊小贏台啤隊3分。
最後一次則是在2023年4月30日與台銀隊交手時,地下賭盤開出裕隆讓3.5分,在終場前2.2秒裕隆隊以74比71領先3分將贏得比賽,裕隆總教練員安排最後一波進攻交由斑霸以空中灌籃方式完成,但柯旻豪等人為確保勝分差超過3.5分,遂私下共謀改變戰術,由吳季穎投進3分球。
士檢認為,相關被告球員犯行對於職籃賽事的公平性及球迷信賴傷害甚鉅,破壞職業運動純正風氣,認定他們分別涉犯《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3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網路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2日偵結起訴10名球員、1名助理教練、4名友人。
據了解,被起訴的球員包含柯旻豪、吳季穎、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李其恩、塞內加爾籍的斑霸;其餘5名被告則為擔任組頭的助理教練邱繼緯、協助下注的吳季穎黃姓前女友及3名友人。此外,曾獲大專籃球聯賽冠軍賽MVP的翁嘉鴻,因目前仍未到案而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