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麵、調理麵產品,主打方便快速食用,逐漸成為民眾家中常見食品之一,食藥署19日公布最新稽查專案結果,其中有6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包含連鎖餐飲業漢來美食的「來拌麵」,因成分未依規定標示遭罰新臺幣3萬元罰鍰;好食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老媽拌麵酸辣拌麵」,也因未標示過敏原警語,遭罰6萬元。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者原料來源、製程管控、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並抽驗相關產品及原料,以確保產品品質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本次專案總計查核56家業者,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皆已限期改正完成;抽驗154件麵體、乾燥蔬菜包、調味粉包及其相關原料等檢驗環氧乙烷及磷化氫殘留,皆符合規定。
查核10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6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主要缺失為內容物成分未完全展開,或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
這次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合格名單,包含高雄市鳥松區漢來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的「來拌麵椒麻醬香(五辛素)」,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這項產品同樣是標示成分未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是半年首次違規,將列入加強稽查對象,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3萬元罰鍰。
另外,新北市好食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老媽拌麵酸辣拌麵(五辛素)」則是被查獲標示成分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且未標示過敏原(芝麻)的顯著醒語資訊,林金富說,新北市衛生局以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