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近2年陸續出現投信經理人跟單炒股,遭金管會裁罰。為防範相關亂象頻出,金管會20日宣布將祭出13項措施,1年內分3階段強化監理,擬提高法令位階、修投信投顧法,未來公司若違反內控,罰鍰上限將從新臺幣300萬元拉高到1,500萬元,且投資人權益若受損可提告求償。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針對經理人內線交易或跟單情形,過去僅能以糾正、警告或暫停業務等管制性作為,沒辦法對其處以罰環,未來修正投信投顧法後,公司若違反內控可直接開罰,且最高罰度擬從300萬元增至1,500萬元。
黃厚銘說,投資人如有權益受損,未來也可直接向經理人及投信公司求償,金管會統計,目前國內合計38家投信,共有544位基金經理人、228位全權委託經理人,皆在管束範圍內。他說,金管會已參酌各國監理制度,新增7項及精進6項利益衝突防範措施。
黃厚銘指出,金管會將分3階段推動,第一階段要在3個月內完成,包括強化與檢調單位合作、認識及關懷員工、建置專區宣導行為管理案例。
第二階段預計6個月內完成,包括訂定投信內控制度標準規範、提高監理強度、增訂基金(全委)經理人行為遵循指引、強化運用科技管理資訊及通訊設備、優化檢查機制查核不法、推動投信導入責任地圖、深植道德操守意識(定期舉辦利益衝突交易宣導或教育訓練)、建置合理薪酬及獎懲制度。
第三階段涉及修法,規劃在1年內要完成,包括提高公司罰鍰金額、借重周邊單位協助查核投信內稽內控機制的完備及落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