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75歲的郭姓老翁於今年1月13日投票時間截止後,赴民有活動中心開票所監票,竟因對選務人員作業方式感到不滿,伺機偷摸走未發出的總統、副總統空白選票284張,藏在活動中心5樓圖書室書櫃上方,並將其中2張丟入馬桶沖掉;檢方偵辦後予以緩起訴2年。
檢警調查,台北市民有區民活動中心4樓交誼廳,於1月13日投票日作為北市第654號投票所,當天下午4時許投票結束後開始開票,卻發生選務疏失,主任管理員下午5時20分許在開完票後清點選票時發現,放置於一旁的284張總統用餘選票竟不翼而飛,連忙報案求助。警方封鎖現場後,直到晚間7時許才在5樓的圖書室的書櫃上尋獲裝有選票的紙袋。
但由於尋獲的選票缺少2張,警方查出紙袋上的指紋與郭男相符,隔天將他拘提到案;他原本矢口否認犯行,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以3萬元交保。郭男後來改口坦承,他認為開票作業不公,看到紙箱內裝著空白選票且無人看管,遂將整疊選票藏在外套內側口袋攜出開票所,在5樓圖書館發現一個白色紙袋,便將選票裝進去藏在書櫃上方。
至於短少的2張選票,郭男供稱,他擔心在選票上留下指紋,為避免被查獲,因此將最表面的2張揉成一團後丟進馬桶沖掉。事後,台北市選委會完成清點,並將遺失的選票一併入庫封存。
北檢認為,郭男的犯行為藏匿選票,並無將選票據為己有的不法意圖,雖不構成竊盜罪,但仍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考量他藏匿的是空白選票,不至於影響選舉結果,因此予以他緩起訴處分2年,並須在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