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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割頸案 被害者家屬提連帶刑責

新北市割頸案,被害學生父親盼修法廢除兒少保護傘,避免未爆彈危害人民安全。(中央社資料照)
新北市割頸案,被害學生父親盼修法廢除兒少保護傘,避免未爆彈危害人民安全。(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新北市2023年12月發生國三學生校園割頸命案,兇嫌郭姓學生、涉嫌教唆的「乾妹」林姓女同學日前陸續遭法院裁定延長收容,由於《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延長最多1個月、以一次為限,法官預定21日作出裁定。被害楊姓學生父親11日提出四大主張,盼修法廢除兒少保護傘。

楊父11日晚間透過板橋前市民代表石一佑發出聲明,提訴四大訴求。他主張,應廢除「少年塗銷紀錄」,此規定雖然立意良善,但形同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卻不告知校方,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一旦出事誰該負責?假設孩子經常藏刀在身上、進少年觀護所後回歸學校,交接過程理應明確,才能再對學生進行融合教育,隱匿惡行實難達到教化目的。

楊父認為,政府應設立「中介學校」,讓少年犯在回歸一般學校前,先由中介學校進行專責、專業的完善輔導。他也主張「家長應負連帶刑責」,質疑有偏差行為的少年,難道不是因為家長縱容、放任不管所造成的結果嗎;若家長只要負擔民事責任,難防沒有財產或惡意脫產等情形,「養不教,父之過」,家長除了生以外,也要負教養責任。

聲明中最後提到,《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年齡保護特定人權,卻損害大眾生命安全,作惡者可能會以此為保護傘而為所欲為;強調一旦觸及刑事案件,就應該由司法主持正義,面對應有的處罰,而非百般包容,否則「過多的包容對行凶者來說,不過是放縱罷了」。

楊父也預告,他將於16日下午1時30分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前參加「孩想陪你一起長大」活動,歡迎社會大眾一起關心教育與孩子,也希望相關政府機關能多傾聽老百姓的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據了解,這起校園割頸案引起社會關注,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由兩位法官,採取一對一的方式分別進行調查,法官將視事發經過及犯嫌的家庭、學校、成長背景等因素,裁定涉犯殺人或過失致死等5年以上重罪的郭男是否移送檢方偵辦;涉嫌教唆的林女若涉犯5年以下輕罪,則可能裁定收容、責付或接受感化教育。

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今年2月5日已發布新版「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以及「校安檢查操作手冊」提供給地方政府及學校,給予教師合理的管教權,也加強校安檢查機制等。至於中介教育基地,目前已有88個團體正在進行相關作業,預計將於3月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