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於台灣海洋大學求學的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學生2023年11月在基隆某家KTV唱歌時,與另名陌生的陳姓男子發生口角,遭對方持折疊刀刺傷大腿股動脈,送醫後仍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基隆地檢署13日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陳嫌,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
起訴書指出,海洋大學23歲的馬籍男學生,2023年11月14日晚上10時許與7名友人共同前往基隆市仁愛區某家KTV唱歌,期間另一包廂的陳嫌友人張男、許男酒後嬉鬧推擠,不慎撞門闖入陳姓男大生一行人的包廂;由於張、許2人不斷道歉,雙方當下並未發生衝突。
然而,隔天凌晨4時許,雙方人馬結帳離去後,陳姓男大生與顏姓友人在路上巧遇陳嫌及其林姓友人,雙方卻因稍早的誤闖包廂事件發生口角;未料,陳嫌卻突然掏出一把折疊刀,朝陳姓男大生右大腿內側猛刺一刀,並劃傷顏男左大腿外側。
陳姓男大生因傷勢嚴重,消防局獲報派遣救護車將他送醫急救,但他仍因右側股動脈橫斷大量出血、低血容性休克,造成多重器官衰竭,3天後不治身亡。陳嫌行凶後即遭逮捕,被檢方羈押迄今;基隆地檢13日偵結,認定陳嫌涉犯傷害致死、傷害等罪嫌,將他依法起訴。另林男也因在與陳姓男大生口角時毆打其頭部致傷,依傷害罪起訴。
由於陳嫌所涉犯傷害致死罪部分,屬於《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所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審理。◇